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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 第二章 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的审查【新增】

1. 引言

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的审查是指专利局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申请人按照海牙协定提出并指定中国的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申请的审查。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四十三条plugin-autotooltip__default plugin-autotooltip_big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

第一百四十三条 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审查后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给予保护的决定,通知国际局。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给予保护的决定后,予以公告,该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的规定,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经专利局审查后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专利局作出给予保护的决定,并通知国际局。

本章涉及的专利局对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的审查范围:

(1)明显实质性缺陷的审查,包括外观设计国际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plugin-autotooltip__default plugin-autotooltip_big专利法(2020)

第五条 【不授权客体:专利客体违法】
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第一款、第二十五条plugin-autotooltip__default plugin-autotooltip_big专利法(2020)

第二十五条 【不授权客体:专利客体排除】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第一款第(六)项 规定的情形,是否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plugin-autotooltip__default plugin-autotooltip_big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

第十一条 申请专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提出各类专利申请应当以真实发明创造活动为基础,不得弄虚作假。
的规定,是否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plugin-autotooltip__default plugin-autotooltip_big专利法(2020)

第二条 【专利客体】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四款、第二十三条plugin-autotooltip__default plugin-autotooltip_big专利法(2020)

第二十三条 【外观的授权三条件】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二十七条plugin-autotooltip__default plugin-autotooltip_big专利法(2020)

第二十七条 【外观的申请文件】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第二款、第三十一条plugin-autotooltip__default plugin-autotooltip_big专利法(2020)

第三十一条 【单一性】
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第二款、第三十三条plugin-autotooltip__default plugin-autotooltip_big专利法(2020)

第三十三条 【申请文件的修改要求】
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四十二条plugin-autotooltip__default plugin-autotooltip_big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

第一百四十二条 国际局公布的外观设计国际申请中包括含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提交了简要说明。
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plugin-autotooltip__default plugin-autotooltip_big专利法(2020)

第九条 【禁止重复授权和先申请原则】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的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

(2)其他文件和相关手续的审查,包括与外观设计国际申请有关的其他文件和相关手续是否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plugin-autotooltip__default plugin-autotooltip_big专利法(2020)

第十八条 【国内申请的代理委托】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专利代理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其他专利事务;对被代理人发明创造的内容,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密责任。专利代理机构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四条plugin-autotooltip__default plugin-autotooltip_big专利法(2020)

第二十四条 【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行为】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的;
(二)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三)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四)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条plugin-autotooltip__default plugin-autotooltip_big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

第三条 依照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提交的各种文件应当使用中文;国家有统一规定的科技术语的,应当采用规范词;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没有统一中文译文的,应当注明原文。
依照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附送中文译文;期满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和证明文件。
第一款、第十八条plugin-autotooltip__default plugin-autotooltip_big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

第十八条 依照专利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涉及下列事务,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自行办理
(一)申请要求优先权的,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以下简称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二)缴纳费用;
(三)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务。
第三十三条plugin-autotooltip__default plugin-autotooltip_big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

第三十三条 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项所称中国政府承认的国际展览会,是指国际展览会公约规定的在国际展览局注册或者由其认可的国际展览会。
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三)项所称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是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以及第二十四条第(二)项或者第(三)项所列情形的,申请人应当在提出专利申请时声明,并第二十四条第(一)项或者第(四)项所列情形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证明文件。
申请人未依照本条第三款的规定提出声明和提交证明文件的,或者未依照本条第四款的规定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证明文件的,其申请不适用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第四款、第三十四条plugin-autotooltip__default plugin-autotooltip_big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

第三十四条 申请人依照专利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要求外国优先权的,申请人提交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应当经原受理机构证明。依照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与该受理机构签订的协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通过电子交换等途径获得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申请人提交了经该受理机构证明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要求本国优先权,申请人在请求书中写明在先申请的申请日和申请号的,视为提交了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要求优先权,但请求书中漏写或者错写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和原受理机构名称中的一项或者两项内容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要求优先权的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与在先申请文件副本中记载的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不一致的,应当提交优先权转让证明材料,未提交该证明材料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要求外国优先权,其在先申请未包括对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申请人按照本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提交的简要说明未超出在先申请文件的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的,不影响其享有优先权。
第三款、第一百三十九条plugin-autotooltip__default plugin-autotooltip_big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

第一百三十九条 国际局公布的外观设计国际申请中包括一项或者多项优先权的,第三十条的规定提出了书面声明
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的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自外观设计国际申请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第一百四十条plugin-autotooltip__default plugin-autotooltip_big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

第一百四十条 外观设计国际申请涉及的外观设计有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项或者第(三)项所列情形的,应当在提出外观设计国际申请时声明,并自外观设计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
第一百四十一条plugin-autotooltip__default plugin-autotooltip_big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

第一百四十一条 一件外观设计国际申请包括两项以上外观设计的,申请人可以自外观设计国际申请公布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分案申请,并缴纳费用。
的规定。

本章仅对上述审查中的特殊问题作出说明和规定。与国家申请相同的其他问题,本章没有说明和规定的,参照本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第四部分第五章、第五部分第十章的规定。

2. 审查原则

对于外观设计国际申请,应当依据以下原则进行审查:

(1)申请的形式或者内容适用海牙协定以及 1999 年文本和 1960 年文本共同实施细则的规定,审查员不得以申请文件的形式缺陷为由驳回外观设计国际申请。

(2)明显实质性缺陷以及其他文件和相关手续的审查,适用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本指南的规定。

3. 审查程序

3.1 作出给予保护的决定

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经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审查员应当作出给予保护的决定,向国际局发出给予保护声明。给予保护的外观设计国际申请包括不需要向国际局发出驳回通知就符合授权条件的国际申请,以及答复驳回通知后符合授权条件的国际申请。

3.2 作出驳回通知

外观设计国际申请存在明显实质性缺陷的,审查员应当向国际局发出驳回通知。

驳回通知应当包含驳回所依据的全部理由以及相应的法律条款。如果驳回理由涉及专利法第二十三条plugin-autotooltip__default plugin-autotooltip_big专利法(2020)

第二十三条 【外观的授权三条件】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第一款、第二款或者专利法第九条plugin-autotooltip__default plugin-autotooltip_big专利法(2020)

第九条 【禁止重复授权和先申请原则】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的规定的,还应当包含与该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相关的现有设计或者国内同样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或者专利的相关信息。

3.3 驳回通知的答复

申请人在收到驳回通知后,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根据专利法第十八条plugin-autotooltip__default plugin-autotooltip_big专利法(2020)

第十八条 【国内申请的代理委托】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专利代理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其他专利事务;对被代理人发明创造的内容,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密责任。专利代理机构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的规定办理委托手续,并进行答复。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条plugin-autotooltip__default plugin-autotooltip_big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

第三条 依照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提交的各种文件应当使用中文;国家有统一规定的科技术语的,应当采用规范词;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没有统一中文译文的,应当注明原文。
依照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附送中文译文;期满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和证明文件。
第一款的规定,申请人进行答复时应当使用中文提交陈述意见,使用英文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对于答复文件中出现新的缺陷的,如果该缺陷可以通过补正克服,审查员应当进行全面审查,并向申请人发出补正通知书;如果该缺陷是不能通过补正方式克服的明显实质性缺陷, 审查员应当向申请人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

3.4 作出驳回决定

申请人针对驳回通知或者审查意见通知书提交的答复文件未能克服通知书中指出的明显实质性缺陷的,审查员可以作出驳回决定。

驳回决定内容适用本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第3.5节的规定。

3.5 前置审查与复审后的处理

适用本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第3.6节的规定。

4. 审查依据的文本确认

4.1 审查依据的文本

作为外观设计国际申请审查基础的文本可能包括:

(1)国际局公布的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的英文文本。

(2)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四十一条plugin-autotooltip__default plugin-autotooltip_big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

第一百四十一条 一件外观设计国际申请包括两项以上外观设计的,申请人可以自外观设计国际申请公布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分案申请,并缴纳费用。
提交的修改文本。

(3)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条plugin-autotooltip__default plugin-autotooltip_big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

第五十条 专利法第三十四条和第四十条所称第二十六条或者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文件和其他必要的文件,这些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并审查下列各项:
(一)发明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是否不符合专利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或者第十一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第二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五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或者本细则第二十条至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是否不符合专利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或者第十一条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第二条第三款、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或者本细则第二十三条、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是否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
(三)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是否不符合专利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一款或者本细则第十一条、第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是否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或者本细则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是否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
(四)申请文件是否符合本细则第二条、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将审查意见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补正;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其申请视为撤回。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补正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然认为不符合前款所列各项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提交的英文补正文本。

4.2 国际局公布的外观设计国际申请文件的效力

根据海牙协定第14条第(1)款的规定,外观设计国际申请自国际注册日起享有与在中国提出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同等的效力。

5. 外观设计国际申请文件的审查

5.1 著录项目的审查

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的著录项目以国际局公布的为准,审查员一般不对其进行审查,但申请人为克服专利局发出的通知书中指出的缺陷而修改了著录项目的情形除外。

5.2 图片或者照片的审查

5.2.1 视图名称及其标注

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的视图名称及其标注被视为符合本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第4.2.1节的规定。

5.2.2 图片或者照片的清楚表达

专利法第二十七条plugin-autotooltip__default plugin-autotooltip_big专利法(2020)

第二十七条 【外观的申请文件】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第二款规定,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审查员应当就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是否存在影响要求保护的产品整体或者局部外观设计清楚表达的明显实质性缺陷进行审查。

5.3 简要说明书的审查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四十二条plugin-autotooltip__default plugin-autotooltip_big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

第一百四十二条 国际局公布的外观设计国际申请中包括含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提交了简要说明。
的规定,国际局公布的外观设计国际申请中包括含设计要点的说明书的,视为已经依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plugin-autotooltip__default plugin-autotooltip_big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

第三十一条 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应当写明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用途,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并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省略视图或者请求保护色彩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对同一产品的多项相似外观设计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指定其中一项作为基本设计。
申请局部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请求保护的部分,已在整体产品的视图中用虚线与实线相结合方式表明的除外。
简要说明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也不得说明产品的性能。
的规定提交了简要说明。

根据专利法第六十四条plugin-autotooltip__default plugin-autotooltip_big专利法(2020)

第六十四条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第二款的规定,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简要说明书的内容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示的产品的外观设计。审查员应当结合简要说明书的内容和产品名称,就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是否清楚地表达了要求保护的产品整体或者局部的外观设计进行审查。

5.4 根据专利法<autott>01专利法规:01专利法#第五条|第五条</autott>第一款、<autott>01专利法规:01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autott>第一款第(六) 项、专利法实施细则<autott>01专利法规:02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第十一条|第十一条</autott>和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的审查

适用本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第6节、第7节的规定。

5.5 根据专利法<autott>01专利法规:01专利法#第九条|第九条</autott>和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审查

适用本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第11节、第8节的规定。

5.6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审查

对于外观设计国际申请,审查员应当审查其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plugin-autotooltip__default plugin-autotooltip_big专利法(2020)

第三十一条 【单一性】
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第二款的规定。

一件外观设计国际申请包括两项以上(含两项)外观设计的,申请人可以主动提出或者依据审查员的审查意见提出分案申请。分案申请被视为国家申请。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四十一条plugin-autotooltip__default plugin-autotooltip_big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

第一百四十一条 一件外观设计国际申请包括两项以上外观设计的,申请人可以自外观设计国际申请公布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分案申请,并缴纳费用。
的规定,申请人主动提出分案申请的,应当自外观设计国际申请公布之日起两个月内提出。

申请人按照审查员的审查意见提出分案申请的,最迟应当在原申请的国内公告日起两个月内提出。上述期限届满后,或者原申请已被驳回,或者原申请被视为撤回且未被恢复权利的,一般不得再提出分案申请。

涉及分案的其他规定适用本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第9.4节的规定。

5.7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审查

适用本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第10.2节的规定。

6. 其他文件和相关手续的审查

6.1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

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的申请人答复驳回通知或者办理其他专利事务时,应当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plugin-autotooltip__default plugin-autotooltip_big专利法(2020)

第十八条 【国内申请的代理委托】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专利代理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其他专利事务;对被代理人发明创造的内容,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密责任。专利代理机构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一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plugin-autotooltip__default plugin-autotooltip_big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

第十八条 依照专利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涉及下列事务,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自行办理
(一)申请要求优先权的,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以下简称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二)缴纳费用;
(三)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务。
的有关规定。

如果申请人在提交外观设计国际申请时已经委托了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plugin-autotooltip__default plugin-autotooltip_big专利法(2020)

第十八条 【国内申请的代理委托】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专利代理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其他专利事务;对被代理人发明创造的内容,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密责任。专利代理机构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在向专利局办理专利事务时,需要按照本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第 6.1.2节的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解除和辞去委托的规定适用本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第 6.1.3节的规定。

6.2 优先权的审查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三十七条plugin-autotooltip__default plugin-autotooltip_big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

第一百三十七条 按照海牙协定已确定国际注册日并指定中国的外观设计国际申请,视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该国际注册日视为专利法第二十八条所称的申请日
的规定,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的国际注册日视为专利法第二十八条plugin-autotooltip__default plugin-autotooltip_big专利法(2020)

第二十八条 【申请日】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所称的申请日。

除本节特殊规定外,优先权的其他规定参照本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第5.2节的规定。外观设计国际申请已提出优先权要求并被国际局接受的,不收取优先权要求费。

6.2.1 要求外国优先权

6.2.1.1 在先申请和要求优先权的在后申请

申请人要求以其在先提出的外观设计国际申请为基础享有优先权的,视为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九条plugin-autotooltip__default plugin-autotooltip_big专利法(2020)

第二十九条 【国外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第一款的规定要求外国优先权。

6.2.1.2 要求优先权声明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三十九条plugin-autotooltip__default plugin-autotooltip_big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

第一百三十九条 国际局公布的外观设计国际申请中包括一项或者多项优先权的,第三十条的规定提出了书面声明
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的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自外观设计国际申请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的规定,国际局公布的外观设计国际申请中包括一项或者多项优先权的,视为已经依照专利法第三十条plugin-autotooltip__default plugin-autotooltip_big专利法(2020)

第三十条 【优先权的声明和副本】
申请人要求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日起十六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
申请人要求外观设计专利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
申请人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的规定提出了书面声明。

6.2.1.3 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三十九条plugin-autotooltip__default plugin-autotooltip_big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

第一百三十九条 国际局公布的外观设计国际申请中包括一项或者多项优先权的,第三十条的规定提出了书面声明
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的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自外观设计国际申请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的规定,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的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自外观设计国际申请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局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的副本。 在先申请文件副本中可以不包含该副本的中文题录译文。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6.2.1.4 在后申请的申请人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plugin-autotooltip__default plugin-autotooltip_big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

第三十四条 申请人依照专利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要求外国优先权的,申请人提交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应当经原受理机构证明。依照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与该受理机构签订的协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通过电子交换等途径获得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申请人提交了经该受理机构证明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要求本国优先权,申请人在请求书中写明在先申请的申请日和申请号的,视为提交了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要求优先权,但请求书中漏写或者错写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和原受理机构名称中的一项或者两项内容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要求优先权的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与在先申请文件副本中记载的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不一致的,应当提交优先权转让证明材料,未提交该证明材料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要求外国优先权,其在先申请未包括对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申请人按照本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提交的简要说明未超出在先申请文件的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的,不影响其享有优先权。
第三款的规定,在后申请的申请人与在先申请文件副本中记载的申请人不一致的,申请人应当在外观设计国际申请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局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申请人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6.2.2 要求本国优先权

6.2.2.1 在先申请和要求优先权的在后申请

申请人要求以其在先在中国提出的外观设计为基础享有优先权的,视为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九条plugin-autotooltip__default plugin-autotooltip_big专利法(2020)

第二十九条 【国外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第二款的规定要求本国优先权。

在后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的国际注册日之前,专利局已经对在先申请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并且申请人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在后申请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6.2.2.2 要求优先权声明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三十九条plugin-autotooltip__default plugin-autotooltip_big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

第一百三十九条 国际局公布的外观设计国际申请中包括一项或者多项优先权的,第三十条的规定提出了书面声明
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的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自外观设计国际申请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的规定,国际局公布的外观设计国际申请中包括一项或者多项优先权的,视为已经依照专利法第三十条plugin-autotooltip__default plugin-autotooltip_big专利法(2020)

第三十条 【优先权的声明和副本】
申请人要求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日起十六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
申请人要求外观设计专利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
申请人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的规定提出了书面声明。

6.2.2.3 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适用本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第5.2.2.3节的规定。

6.2.2.4 在后申请的申请人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plugin-autotooltip__default plugin-autotooltip_big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

第三十四条 申请人依照专利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要求外国优先权的,申请人提交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应当经原受理机构证明。依照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与该受理机构签订的协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通过电子交换等途径获得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申请人提交了经该受理机构证明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要求本国优先权,申请人在请求书中写明在先申请的申请日和申请号的,视为提交了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要求优先权,但请求书中漏写或者错写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和原受理机构名称中的一项或者两项内容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要求优先权的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与在先申请文件副本中记载的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不一致的,应当提交优先权转让证明材料,未提交该证明材料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要求外国优先权,其在先申请未包括对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申请人按照本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提交的简要说明未超出在先申请文件的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的,不影响其享有优先权。
第三款的规定,在后申请的申请人与在先申请文件副本中记载的申请人不一致的,申请人应当在外观设计国际申请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局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申请人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6.2.2.5 视为撤回在先申请的程序

要求一项或者多项本国优先权的在后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规定的,如果相应的在先申请是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且未办理登记手续,则该在先外观设计申请被视为撤回。

被视为撤回的在先申请不得请求恢复。

6.2.3 优先权要求的撤回

申请人不得向专利局提出撤回优先权要求。

6.2.4 优先权要求的恢复

外观设计国际申请被视为未要求优先权的,不予恢复。

6.3 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四十条plugin-autotooltip__default plugin-autotooltip_big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

第一百四十条 外观设计国际申请涉及的外观设计有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项或者第(三)项所列情形的,应当在提出外观设计国际申请时声明,并自外观设计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
的规定,外观设计国际申请涉及的外观设计有专利法第二十四条plugin-autotooltip__default plugin-autotooltip_big专利法(2020)

第二十四条 【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行为】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的;
(二)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三)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四)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第(二)项或者第 (三)项所列情形的,应当在提出外观设计国际申请时声明,并在自外观设计国际申请公布之日起两个月内向专利局提交有关符合规定的证明文件。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plugin-autotooltip__default plugin-autotooltip_big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

第三十三条 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项所称中国政府承认的国际展览会,是指国际展览会公约规定的在国际展览局注册或者由其认可的国际展览会。
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三)项所称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是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以及第二十四条第(二)项或者第(三)项所列情形的,申请人应当在提出专利申请时声明,并第二十四条第(一)项或者第(四)项所列情形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证明文件。
申请人未依照本条第三款的规定提出声明和提交证明文件的,或者未依照本条第四款的规定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证明文件的,其申请不适用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第四款的规定,外观设计国际申请涉及的外观设计有专利法第二十四条plugin-autotooltip__default plugin-autotooltip_big专利法(2020)

第二十四条 【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行为】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的;
(二)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三)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四)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第(一)项或者第(四)项所列情形的,专利局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向专利局提交证明文件。

审查员应当对证明材料中注明的相关日期以及内容与请求保护的外观设计是否明显相关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