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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10国外专利制度_03台湾专利官费 [2024/01/22 12:50] adminzh:10国外专利制度_03台湾专利官费 [2024/03/05 13:30] (当前版本) – 外部编辑 12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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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案 别 金 额 
-1 申请发明专利。申请改请为发明专利。发明申请分割。设计申请再审查。 3500 
-2 申请新型专利。申请改请为新型专利。新型申请分割。申请设计专利。申请衍生设计专利。申请改请为设计专利或衍生设计专利。设计申请分割。  
-3000 
  
-3 设计申请举发。 8000 +^ 序号 ^ 案 别 ^ 金 额 ^ 
-4 发明申请实体审查(说明书、申请专利范围、摘要及图式合计在50页以下且请求项合计在10项以内者)。 +|1 | 申请发明专利。申请改请为发明专利。发明申请分割。设计申请再审查。 | 3500| 
-发明申请再审查(说明书、申请专利范围、摘要及图式合计在50页以下且请求项合计在10项以内者)。 7000 +|2 | 申请新型专利。申请改请为新型专利。新型申请分割。申请设计专利。申请衍生设计专利。申请改请为设计专利或衍生设计专利。设计申请分割。 | 3000| 
-5 发明申请实体审查、发明申请再审查,其请求项超过10项者,每项加收800元。 +|设计申请举发。 8000| 
-发明、新型申请举发,依举发声明所载之请求项按项加缴,每1请求项加收800元。 800 +|发明申请实体审查(说明书、申请专利范围、摘要及图式合计在50页以下且请求项合计在10项以内者)。| 7000| 
-6 发明申请实体审查、发明申请再审查,前二项其专利说明书、申请专利范围、摘要及图式超过50页者,每50页加收500元;其不足50页者,以50页计。 500 +| ::: | 发明申请再审查(说明书、申请专利范围、摘要及图式合计在50页以下且请求项合计在10项以内者)。 | ::: | 
-7 申请新型专利技术报告(请求项合计在10项以内者)。申请勘验。 +|发明申请实体审查、发明申请再审查,其请求项超过10项者,每项加收800元。发明、新型申请举发,依举发声明所载之请求项按项加缴,每1请求项加收800元。 800| 
-发明、新型申请举发(适用依请求项数逐项举发案)。 5000 +|发明申请实体审查、发明申请再审查,前二项其专利说明书、申请专利范围、摘要及图式超过50页者,每50页加收500元;其不足50页者,以50页计。 500| 
-8 申请新型专利技术报告,其请求项超过10项者,每项加收600元。 600 +|申请新型专利技术报告(请求项合计在10项以内者)。申请勘验。 | 5000| 
-9 发明申请举发(适用专利权期间延长、专利申请人不适格或违反互惠原则之情形)。 10000 +|::: | 发明、新型申请举发(适用依请求项数逐项举发案)。 | ::: | 
-10 发明申请延长专利权 +|申请新型专利技术报告,其请求项超过10项者,每项加收600元。 600| 
-新型申请举发(适用专利申请人不适格或违反互惠原则之情形)。 9000 +|发明申请举发(适用专利权期间延长、专利申请人不适格或违反互惠原则之情形)。 10000| 
-11 申请举发案补充理由、证据。发明申请更正说明书、申请专利范围或图式。设计申请更正说明书或图式。 +|10 发明申请延长专利权 | 9000| 
-新型更正说明书、申请专利范围或图式。申请回复优先权主张。申请误译之订正。 2000 +|::: | 新型申请举发(适用专利申请人不适格或违反互惠原则之情形)。 | ::: | 
-12 申请提早公开发明专利申请案。申请面询。 1000 +|11 申请举发案补充理由、证据。发明申请更正说明书、申请专利范围或图式。设计申请更正说明书或图式。 | 2000| 
-13 以商业上之实施所必要,或适用支援利用专利审查高速公路加速审查作业方案,或所请发明为绿能技术相关者,申请加速审查者。 4000 +|::: | 新型更正说明书、申请专利范围或图式。申请回复优先权主张。申请误译之订正。 | ::: | 
-14 申请变更申请人之姓名或名称、印章或签名。申请变更发明人、新型创作人或设计人,或变更其姓名。 +|12 申请提早公开发明专利申请案。申请面询。 1000| 
-申请变更代理人。申请变更有关专利权授权、质权或信託登记之其他变更事项者,每件300元;其同时申请变更二项以上者,亦同。 300 +|13 以商业上之实施所必要,或适用支援利用专利审查高速公路加速审查作业方案,或所请发明为绿能技术相关者,申请加速审查者。 4000| 
-15 发明申请强制授权专利权。发明申请废止强制授权专利权。 100000 +|14 申请变更申请人之姓名或名称、印章或签名。 | 300| 
-16 申请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让与或继承登记。申请专利权授权或再授权登记。申请专利权授权涂销登记。申请专利权质权设定登记。 +| ::: | 申请变更发明人、新型创作人或设计人,或变更其姓名。申请变更代理人。申请变更有关专利权授权、质权或信託登记之其他变更事项者,每件300元;其同时申请变更二项以上者,亦同。 | ::: | 
-申请专利权质权消灭登记。申请专利权信託登记。申请专利权信託涂销登记。申请专利权信託归属登记。 2000 +|15 发明申请强制授权专利权。发明申请废止强制授权专利权。 100000| 
-17 发明、新型专利年费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 2500 +|16 申请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让与或继承登记。申请专利权授权或再授权登记。申请专利权授权涂销登记。 | 2000| 
-18 自然人、学校及中小企业得减免专利年费,发明、新型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减免800元,减免后每年 1700 +|::: | 申请专利权质权设定登记。申请专利权质权消灭登记。申请专利权信託登记。申请专利权信託涂销登记。申请专利权信託归属登记。 | ::: | 
-19 发明专利年费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核准延展之专利权,每件每年年费 5000 +|17 发明、新型专利年费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 2500| 
-20 自然人、学校及中小企业得减免发明专利年费,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减免1200元,减免后每年 3800 +|18 自然人、学校及中小企业得减免专利年费,发明、新型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减免800元,减免后每年 1700| 
-21 发明专利年费第七年至第九年,每年 8000 +|19 发明专利年费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核准延展之专利权,每件每年年费 5000| 
-22 发明专利年费第十年以上,每年 16000 +|20 自然人、学校及中小企业得减免发明专利年费,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减免1200元,减免后每年 3800| 
-23 新型专利年费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 4000 +|21 发明专利年费第七年至第九年,每年 8000| 
-24 自然人、学校及中小企业得减免新型专利年费,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减免1200元,减免后每年 2800 +|22 发明专利年费第十年以上,每年 16000| 
-25 新型专利年费第七年以上,每年 8000 +|23 新型专利年费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 4000| 
-26 设计专利年费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 800 +|24 自然人、学校及中小企业得减免新型专利年费,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减免1200元,减免后每年 2800| 
-27 自然人、学校及中小企业得减免设计专利年费,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减免800元,减免后每年 0 +|25 新型专利年费第七年以上,每年 8000| 
-28 设计专利年费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  +|26 设计专利年费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 800| 
-2000+|27 自然人、学校及中小企业得减免设计专利年费,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减免800元,减免后每年 0| 
 +|28 设计专利年费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 |2000
 +|29 | 自然人、学校及中小企业得减免设计专利年费,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减免1200元,减免后每年 | 800| 
 +|30 | 设计专利年费第七年以上,每年 | 3000| 
 +|31 | 专利证书费。申请发给证明书件。 | 1000| 
 +|32 | 补发或换发专利证书费。 | 600| 
 +|33 | 申请核发、补发或换发专利师证书费。 | 1500| 
 +|34 | 申请补发或换发专利代理人证书费。 | 1500| 
 + 
 +办理各类专利申请事项,应缴规费者,请以下列方式,择一为之:
  
-29 自然人、学校及中小企业得减免设计专利年费,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减免1200元,减免后每年 800 
-30 设计专利年费第七年以上,每年 3000 
-31 专利证书费。申请发给证明书件。 1000 
-32 补发或换发专利证书费。 600 
-33 申请核发、补发或换发专利师证书费。 1500 
-34 申请补发或换发专利代理人证书费。 1500 
-  办理各类专利申请事项,应缴规费者,请以下列方式,择一为之: 
 ◎现金:限临柜缴纳,不可邮寄。 ◎现金:限临柜缴纳,不可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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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帐(ATM、网路ATM、网路转帐)、电汇或至合作金库银行任一分行填写“联行存款凭条”存款缴纳:请务必使用本局缴费单上提供之缴费帐号缴费,以利本局对帐。 ◎转帐(ATM、网路ATM、网路转帐)、电汇或至合作金库银行任一分行填写“联行存款凭条”存款缴纳:请务必使用本局缴费单上提供之缴费帐号缴费,以利本局对帐。
 +
 ◎票据:限即期票据(支票、汇票、银行本票,票据上所载日期不可晚于送达本局日期)、受款人为“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并请记载“禁止背书转让”。 ◎票据:限即期票据(支票、汇票、银行本票,票据上所载日期不可晚于送达本局日期)、受款人为“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并请记载“禁止背书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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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划拨:划拨帐号00128177、户名为“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划拨单通讯栏请加注缴纳事由(如申请案号、注册号、第几期商标注册费、第几年专利年费、专利或商标名称…等),本划拨帐号请勿以电汇或转帐方式办理。 ◎邮政划拨:划拨帐号00128177、户名为“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划拨单通讯栏请加注缴纳事由(如申请案号、注册号、第几期商标注册费、第几年专利年费、专利或商标名称…等),本划拨帐号请勿以电汇或转帐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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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定帐号自动扣缴:本局自99年4月26日起开办“全国性缴费税业务授权转帐缴款”服务,缴款人可利用在金融机构之存款帐号,填妥“全国性缴费(税)业务授权转帐缴款申请书”寄(送)本局转送开户银行进行核验手续,经核验通过后,可使用约定帐号自动扣款缴费。(全国性缴费(税)业务授权转帐缴款申请书)。 ◎约定帐号自动扣缴:本局自99年4月26日起开办“全国性缴费税业务授权转帐缴款”服务,缴款人可利用在金融机构之存款帐号,填妥“全国性缴费(税)业务授权转帐缴款申请书”寄(送)本局转送开户银行进行核验手续,经核验通过后,可使用约定帐号自动扣款缴费。(全国性缴费(税)业务授权转帐缴款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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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缴费方式如使用上仍有不便,请洽本局服务专线,电话(02)81769009(专利)或23767570(商标),本局将竭诚为您服务。 ◎以上缴费方式如使用上仍有不便,请洽本局服务专线,电话(02)81769009(专利)或23767570(商标),本局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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