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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专利法规:审查指南_2023:504 [2024/03/05 13:30] – 创建 - 外部编辑 127.0.0.1 | 01专利法规:审查指南_2023:504 [2024/04/17 07:55] (当前版本) – [2.6 时间顺序原则。当事人依法向专利局办理各种手续时,专利局应当对所提出的各种文件及时处理,并立卷归档。] 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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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卷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 立卷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 ||
- | ==== 2.4 真实原则。收集的内容应当是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其他相关当事人等在申请专利、专利申请的审批、授权后各个法律程序中提交的原始文件。这些文件不得替换、删除、补充和涂改。==== | + | (1)真实原则。收集的内容应当是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其他相关当事人等在申请专利、专利申请的审批、授权后各个法律程序中提交的原始文件。这些文件不得替换、删除、补充和涂改。 |
- | ==== 2.5 独立原则。每一件专利申请应当建立一份独立的案卷,以该专利申请的申请号作为该案卷的案卷号,该案卷号使用于案卷存在的全过程。==== | + | (2)独立原则。每一件专利申请应当建立一份独立的案卷,以该专利申请的申请号作为该案卷的案卷号,该案卷号使用于案卷存在的全过程。 |
同一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对若干专利申请(或者专利) 办理内容完全相同的手续时,应当分别对所有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提出请求,这些文件将被归入各自的案卷中。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不得使用“参见”的方式省略文件。对于专利申请集体进行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名称变更或者权利转移的,证明文件副本由专利局确认后,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 同一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对若干专利申请(或者专利) 办理内容完全相同的手续时,应当分别对所有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提出请求,这些文件将被归入各自的案卷中。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不得使用“参见”的方式省略文件。对于专利申请集体进行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名称变更或者权利转移的,证明文件副本由专利局确认后,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 ||
- | ==== 2.6 时间顺序原则。当事人依法向专利局办理各种手续时,专利局应当对所提出的各种文件及时处理,并立卷归档。==== | + | (3) |
专利申请案卷应当按照各文件处理时间的先后顺序立卷。 | 专利申请案卷应当按照各文件处理时间的先后顺序立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