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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专利法规:审查指南_2023:301 [2024/03/05 13:30] – 外部编辑 127.0.0.1 | 01专利法规:审查指南_2023:301 [2024/06/21 17:59] (当前版本) – [5.2 要求优先权] 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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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342: | 行 342: | ||
在先申请是在中国提出的,要求优先权的在后申请的申请人与在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完全一致,或者由在先申请的全体申请人将优先权转让给在后申请的申请人。未满足上述条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 在先申请是在中国提出的,要求优先权的在后申请的申请人与在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完全一致,或者由在先申请的全体申请人将优先权转让给在后申请的申请人。未满足上述条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 ||
- | 在先申请是在中国提出的,要求优先权的国际申请进入国家阶段,应当看作是要求本国优先权。对于在提出国际申请时,其要求优先权的在先申请的主题有专利法实施细则< | + | <wrap em>在先申请是在中国提出的,要求优先权的国际申请进入国家阶段,应当看作是要求本国优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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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RAP center round tip 80%> | ||
+ | 【中国申请的出口转内销】基于中国在先申请的PCT申请,重新进入中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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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在先申请不视撤; | ||
+ | 2. 在实审程序中处理重复授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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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援引加入 ==== | ==== 5.3 援引加入 ==== |